抵押贷款贷款流程
1、借款人在贷款前填写住房抵押申请书,并向银行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借款人单位出具的固定经济收入证明;贷款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证书等。信用证;借款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有关房屋所有权证或该人有权依法控制房屋的证明;抵押财产的估价报告,评估和保险文件;购买和建造房屋的合同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2、银行审查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协议和相关材料。
4、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担保人签署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
5、贷款合同签订并经公证后,银行将借款人的存款和贷款转移至销售单位或购房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单位。
6、贷款清算,贷款清算包括两种:正常清算和提前清算。 ①正常清算: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偿还本金和利息)或最后一笔贷款(分期)清算贷款; ②提前清算:在贷款到期之前,如果借款人部分偿还或要全额偿还贷款,则必须根据贷款合同提前向银行提出申请,银行将在指定的柜台清算后偿还。批准。贷款清算后,借款人应取回银行持有的合法证明文件和有效证件的相关证明文件以及银行出具的贷款清算证书,并到原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带有贷款结清证书的取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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