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办理房产抵押的手续-武汉的房产抵押贷款怎么办?
1、贷款申请:借款人提出贷款目的、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限;
2、准备贷款材料:借款人和抵押人按要求准备贷款申请所需的文件和证明;配偶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相应的个人消费合同、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业主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
3、有关机构对抵押房屋进行实地调查、评估(审查);
4.申请贷款:将所有贷款申请材料连同评估报告或评估意见提交银行审批;
5.贷款合同公证:借款人和抵押人填写(贷款合同)及所有相关文件、签名、指纹后,由公证人进行公证; 7、开户放款:借款人开立还款账户,银行向账户放款。
武汉办理房产抵押的手续-武汉的房产抵押贷款怎么办?
法律分析: 1、申请抵押登记: 申请房地产抵押登记的**步是先到登记机关申请,然后申请人需要填写抵押申请登记。
2、受理申请:登记机关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完整。申请文件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如果文件符合要求,申请将被受理,并在申请号和回执上注明收到的文件、受理日期和序号。
3、审核:登记机关从不动产登记簿中查明申请转让登记的不动产权利状况,核对相关文件是否真实、完整、有效。
4、登记:申请人的抵押登记获准后,登记机关将在其房地产权证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将抵押记录在房地产登记簿上。抵押记录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财产的名称、面积、价值、抵押金额和抵押期限。
5、收费出具证明:登记机关在规定时间内将加盖房地产抵押专用章的房地产权属证书退还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连同收据、身份证明和支付凭证一起领取。抵押登记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收费标准按照**或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6、建档立案:登记机关按规定建立土地、房屋登记档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394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而将财产抵押给他人的,保证债务的履行。债权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到期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抵押权实现的,债权人有权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在建的建筑物、船舶、飞机; (六)运输车辆; (七)法律、行政法规不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四百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权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有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和数量; (四)担保范围。
第四百一十九条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不行使的,人民**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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