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是指机构、事业单位、企业、私营非企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以下简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照一定比例的职工工资(目前,我县最低单位和个人比例为5%,最高为12%),属于长期住房公积金的个体职工。
向银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过程
个人房屋公积金贷款处理程序
(一)申请人应当将资料带到管理中心咨询、申请和填写申请表;
(二)经中心审批后,向申请人发出委托通知书;
(三)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将所有正本带到银行签定合同等,并同时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手续;
(四)申请人应当持有已签署的合同信息,等待房屋出卖人盖章;
(五)申请人持有担保后的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到宿迁市房地产管理处(建筑西侧楼房地产交易大厅)办理抵押登记;
(六)申请人持有登记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和公证,从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领取付款通知书,最后向银行办理转帐手续。
申请个人房屋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一)住房公积金应当正常支付一年以上,住房公积金在申请贷款前一年内不得退出;
(二)在本市购房,并依法订立购房合同的;
(三)职工申请住房贷款时,必须预付房价的三成以上;
(四)借款人同意以购房作为贷款抵押,办理贷款公证手续;
(五)借款人有稳定的职业、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能力;
(六)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个人房屋公积金贷款所须提供的资料
1.购房合同原件;
2.份首付收据正本及影印本,2份银行付款凭单正本及影印本;
3.借款人及配偶的户口簿、身分证的正本及影印本4份,以及结婚证的正本及影印本4份;
4.申请人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的存折及存折影印本一份,可作银行扣留及偿还贷款之用;
5.保函(应要求提供);
6.房屋抵押登记、公证手续;
7.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偿还的时间和方式
1.还款时间:如果贷款承包商银行是工行,借款人应在下一个月偿还贷款,例如在本月6日,借款人应于下一个月的6日偿还贷款;如果贷款承包商银行是另一家银行,则借款人应于下一个月的15日偿还贷款。
2.还款方式:借款人在贷款承包人银行设立储蓄存折,并由银行代扣代缴。借款人应确保储蓄存折账户在每月还款日期前全部付清。
在处理贷款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请按照规定编制申请贷款所需的资料;
2.申请人提供的银行储蓄存折必须用于银行扣缴和还款(开立存折时应提交银行柜台人员);
3.申请人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领取转帐通知书时,除提供登记贷款合同和其他资料外,还应当持公证。
商业贷款如何成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1.借款人在公积金贷款申请地申请贷款时,公积金处于正常存款状态。
2.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人所在的单位,应当为借款人交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包括12个月以上。
3.申请人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4.申请人同意提供中心批准的贷款担保。
5.申请人及联名申请人包括配偶除申请转入公积金的贷款外,并无未偿还的贷款或其他债项。
6.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所涉及的"房屋所有权证明书"或"房屋通知书登记证"已完成,并可办理按揭登记手续。
7.商业贷款的正常还款期包括一年以上,没有逾期还款的记录。
8.商业贷款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9.公积金贷款的商业贷款,只可申请纯公积金贷款。
以上就是小编为你讲述的相关知识,有什么问题可以联系相关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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